自体系建立至审核日,公司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未发生变化,业务范围、服务对象均未发生重大调整,因此公司服务目录保持稳定。公司所开展的通信配套设备、配电设备、通信基站用交流配电防雷箱、室内光缆(通信用蝶形引入光缆)运维相关信息技术服务未发生重大事件、故障及客户投诉,服务级别运行情况保持稳定。
公司已编制服务级别协议(SLA) 并形成规范服务目录,明确覆盖硬件运维服务,包含硬件监控服务、硬件巡检服务、硬件故障处理服务,服务方式分为上门服务、驻场服务两类,并按 SLA‑A、SLA‑B、SLA‑C 分级约定服务级别:
SLA‑A:7×24 小时服务,5 分钟响应,2 小时内到达现场;
SLA‑B:5×8 小时服务,10 分钟响应,4 小时内到达现场;
SLA‑C:5×8 小时服务,15 分钟响应,6 小时内到达现场。
同时明确服务工作时间为 8:30‑12:00、13:30‑18:00(周末及法定节假日不休),设定服务级别目标:顾客满意率≥90%、服务响应及时率≥90%、事件处理完成率 100%,并建立 7×24 小时远程支持与热线服务、定期 SLA 评审与服务回顾机制。
与相关人员沟通确认,公司开展的通信配套设备、配电设备、通信基站用交流配电防雷箱、室内光缆运维服务过程及交付结果,均满足公司管理要求及客户相关需求。
现场确认,公司主营业务为通信配套设备、配电设备、基站防雷箱及室内光缆相关信息技术运维服务,服务能力依托专业运维技术人员及配套工器具、仪器仪表等资源保障。公司已按规定开展服务级别协议评审,确认现有资源与服务能力可满足运维服务承诺,服务目录及服务级别符合管理要求。
基本符合要求。
标题:IT8.2.4/8.3.3:服务目录管理、服务级别管理
副标题:通信设备
发表时间:2026-04-08 13:48:59 作者:likangji ISO20000 评论数:0
评论列表(按照评论时间正序排列的)